税款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4号)
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