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费额计算)项目分项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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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表单-分项图示

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

反映本期期初减除项目的金额,为上期本表第7栏“减除项目期末余额”。


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

反映缴纳人本期发生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中减除的相关价款,等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的“合计”项。“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

反映本期从应征收入中实际减除的价款数额。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应征收入”,则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应征收入”,则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第1栏“应征收入”。“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第6栏“免征收入减除额”

反映本期从免征收入中实际减除的价款数额。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2栏“免征收入”,则第6栏“免征收入减除额”=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2栏“免征收入”,则第6栏“免征收入减除额”=第2栏“免征收入”。“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第7栏“减除项目期末余额”

反映本期期初减除项目的金额,为上期本表第7栏“减除项目期末余额”。


第8栏“计费销售额”

反映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第9栏“费率”

费率


第10栏“应缴费额”

反映本期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金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