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单-分项图示
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中勾选一项。
按照试点省份设置的征收子目填写。如北京对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的水资源税征收子目可确定为自来水(居民)、自来水(特种行业)等。
纳税人当年已取水量或已发电量的合计数量。
纳税人当期的取水量。按取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填写此项。
试点省份公布的合理损耗率,按取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填写此项。
按取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本期计税取水量由系统自动计算带出。按售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本期计税取水量直接按本期售水量填写此项。农业、特殊用水类别纳税人按本期实际取水量填写此项。发电企业按本期发电量填写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