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单-分项图示
按税款所属期分月填写,如“1月”、“2月”、“3月”。
填写 “昼间”或 “夜间”,同一噪声源昼、夜均超标的,应分行填写。
填写实际监测的最高分贝数,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填写。
按照所属声功能区的执行标准中对应的“标准限值”填写。
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或 “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超标天数区分昼、夜,分别计算。噪声源超标不足15昼(夜)的,填写“是”;达到或超过15昼(夜)的,填写“否”。
第9栏为“是”的,本栏填写“0.5”;第9栏为“否”的,本栏填写“1”。
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的填写“是”,其他情况填写“否”。
第11栏为“是”的,本栏填写“2”;第11栏为“否”的,本栏填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