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人员人工,直接投入费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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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图示


第1行“本年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数量”:

填报纳税人本年研发项目中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项目数量。


第2行“一、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

填报第3+7+16+19+23+34行金额。


第3行“(一)人员人工费用”:

填报第4+5+6行金额。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填报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的用于研发活动的相关费用。


第4行“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

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第5行“2.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

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6行“3.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填报与纳税人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的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劳务费用。


第7行“(二)直接投入费用”:

填报第8+9+10+11+12+13+14+15行金额。


第8行“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费用”:

填报纳税人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


第9行“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燃料费用”:

填报纳税人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燃料费用。


第10行“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

填报纳税人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动力费用。


第11行“4.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填报纳税人研发活动中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的费用。


第12行“5.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填报纳税人研发活动中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用。


第13行“6.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填报纳税人研发活动中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第14行“7.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填报纳税人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第15行“8.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填报纳税人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填报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的用于研发活动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