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列次)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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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图示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图示


第1列“资产原值”:

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第2列“本年折旧、摊销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3列“累计折旧、摊销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累计(含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4列“资产计税基础”: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据以计算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


第5列“税收折旧、摊销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6列“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

仅适用于第8行至第14行、第26行,填报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是指该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摊销额。本列仅填报“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月份的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合计金额、摊销额合计金额。


第7列“加速折旧、摊销统计额”:

用于统计纳税人享受各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优惠金额,按第5-6列金额填报。


第8列“累计折旧、摊销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累计(含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第9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2-5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