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表内各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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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8


第1行“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填写投资者从其各投资单位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合计金额。


第2~6行“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

填写按规定需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金额。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用负数表示。


第3行“投资者减除费用”:

填写需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者减除费用的金额。


第4行“专项扣除”:

填写需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


第5行“专项附加扣除”:

填写需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合计金额。


第6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填写需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规定其他可以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第7行“应调整的其他项目”:

填写按规定应予调整的其他项目的合计金额。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用负数表示。


第8行“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8行=第1行+第2行+第7行。


第9~10行“税率”“速算扣除数”:

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11行“应纳税额”: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1行=第8行×第9行-第10行。


第12行“减免税额”:

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第13行“已缴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年度累计已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第14行“应补/退税额”:

按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4行=第11行-第12行-第13行。


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