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签字(章)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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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签字(章)栏次


“声明”栏:

需由纳税人签字。


“扣缴义务人签章”栏:

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由扣缴单位签章,办理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接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日期。


“代理机构签章”栏:

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填写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代理机构印章,代理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需代理机构签章。


“受理机关”栏:

由受理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