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而产生的的滞纳金,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列支吗?

在e企
2018-08-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